Search

大哥,你又不是兩津勘吉,Ubike不能上國道拉,

騎腳踏車上國道不但會被處以新...

  • Share this:

大哥,你又不是兩津勘吉,Ubike不能上國道拉,

騎腳踏車上國道不但會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之外,更有可能會造成車禍的發生,請多多注意!!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按:即高速公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1項:「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九、市區雙層公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1項:「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

#腳踏車 #單車 #Ubike #Youbike #bike #bicycle #慢車 #兩津勘吉 #烏龍派出所 #高速公路 #國道 #行政法 #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律 #法律知識 #劉哥的律師日記 #劉耀鴻律師 #律師 #日常 #生活 #lawyer #law #attorney #attorneyatlaw #弁護士 #法律諮詢 #法律服務 #法律顧問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大家好,我是劉哥,這裡會不定期分享一些法律小知識以及我執業時碰到的趣事,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留言或私訊劉哥! ig: @danielliulawyer
View all posts